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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07-03-05 07:56

商务部关于征求对《百货店分等定级规范》意见的通知

  按照商务部对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统一部署, 2007年分等定级工作由试点进入全面开展阶段,工作范围扩大到35个中心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业态由百货店扩大到超市、便利店等其他业态。   为配合百货店分等定级工作的全面开展,提高百货店分等定级规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将目前试行的两个《规范》充分征求了有关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专家的意见。根据意见反馈,对《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再次上网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06年12月31日至2007年1月15日。     联 系 人:梁志君,白冀民     联系电话:010-85226473、85226475     传 真:010-65128957     电子邮箱:Liangzhijun@mofcom.gov.cn   附件:1达标百货店规范      2达标百货店规范操作手册      3金鼎百货店规范      4金鼎百货店规范操作手册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