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发布>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供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08-01-22 16:0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31号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131号   【发布日期】2007-08-30   【实施日期】2007-08-30
关于对全地形车等产品进行强制出口检验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临时对部分产品(详见附录)实施强制出口检验管理,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出境货物通关单》放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临时强制措施的解除另行公告。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稿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