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09-09-28 11: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8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9年第58号
【发布日期】2009-08-31
【实施日期】2009-09-01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