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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提供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09-05-13 13:3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第一批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财建〔2009〕153号 【发布日期】2009-04-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10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和73家汽车生产企业、177家摩托车生产企业签订了《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生产企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现将已签订《协议书》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名单及其产品目录公布,列入目录的产品方能享受财政补贴,请遵照执行。目录将根据企业申报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调整情况更新。   请各省级财政部门将本通知(连同附件)尽快转发,落实到乡级财政部门。   附件:1. 轻型载货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略)      2. 微型客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略)      3. 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略)      (详见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稿件来源: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