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发布>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10-02-25 0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8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8号 【发布日期】2010-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1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有关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现将2009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仍继续适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09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