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10-04-29 10: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9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19号
【发布日期】2010-03-29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有关部门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海关总署此前发布的有关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停止执行的海关公告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