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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出版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11-07-07 16: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发布文号】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50号 【发布日期】2011-03-01 【实施日期】2011-03-01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29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稿件来源:新闻出版总署)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新闻出版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出版总署组织了第五批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决定废止161件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废止的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