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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11-10-10 09: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5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45号 【发布日期】2011-07-08 【实施日期】2011-08-01   为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4号)的执行和操作,经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商业银行协商,制订了该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内容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1责令提供担保通知书      2暂停支付通知书      3暂停支付告知书      4暂停支付解除通知书      5暂停支付解除告知书      6扣缴税款通知书(一)      7扣缴税款告知书(一)      8扣留通知书      9解除扣留通知书      10抵缴税款通知书      11扣缴税款通知书(二)      12扣缴税款告知书(二)      13抵缴税款告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