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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11-03-04 0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2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72号
【发布日期】2010-1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碳纤维中碳含量的测定 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法》、《混合甲酚组成的定量分析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和《石油润滑剂中矿物油含量的定量分析法》三项海关化验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