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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11-10-12 15: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7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47号 【发布日期】2011-07-25 【实施日期】2012-01-01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是我国制定及实施进出口税则、贸易管制、统计以及其他各项进出口管理措施的基础目录。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发布了201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为履行《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的义务,保证新版《协调制度》目录在我国的有效实施,现发布201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稿(详见附件),供有关部门及单位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