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1-01-27 10:12
商务部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磷矿石一般贸易出口配额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贸函〔2010〕520号
【发布日期】2010-07-05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下达2010年第二批磷矿石一般贸易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第二批磷矿石一般贸易出口配额下达量为599950万吨。
二、2010年第二批磷矿石一般贸易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7年-2009年的出口数量、出口金额及生产企业的出口供货业绩进行计算。
三、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本通知下达的配额数量内,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
附件:2010年第二批磷矿石一般贸易出口配额安排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