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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供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11-10-12 15:1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税委会〔2011〕13号 【发布日期】2011-06-24 【实施日期】2011-08-01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其协定税率表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表(共计151页)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稿件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