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12-07-24 1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2年第28号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公告2012年第28号
【发布日期】2012-05-23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光纤通讯用光衰减器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2年7月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