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务部条约法律司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5-05-26 14:28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租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对《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作出了补充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2.邮箱:investmentlaw@mofcom.gov.cn;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