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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17-09-27 1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4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7年第34号
  【发布日期】2017-7-27
  【实施日期】2017-8-1



  旅游商品小额贸易的相关政策已取消,为规范海关管理和贸易统计,决定废止海关监管方式代码“0139”,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废止海关监管方式代码“0139”,全称“用于旅游者5万美元以下的出口小批量订货”,简称“旅游购物商品”。旅游购物商品是指境外旅游者用自带外汇购买的或委托境内企业托运出境5万美元以下的旅游商品或小批量订货。
  上述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7年7月27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