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8-07-26 15: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63号
【发布日期】2018年6月21日
【实施日期】2018年7月1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关于“减证便民”有关要求,海关总署近日对84部现行规章进行集中修订,对涉及的行政许可法律文书进行了调整,现将格式文本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2.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延长行政许可审查期限通知书.
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7.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8.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1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