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8-09-12 15:3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2号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2018年第82号
【发布日期】2018年7月4日
自2018年8月1日起,部分商品增设第二法定计量单位,报关时需同时申报。
具体见下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7月4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8-09-12 15:39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2018年第82号
【发布日期】2018年7月4日
自2018年8月1日起,部分商品增设第二法定计量单位,报关时需同时申报。
具体见下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7月4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