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8-08-23 14:4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5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85号
【发布日期】2018年7月6日
【实施日期】2018年7月6日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海关手续,海关总署决定,对已使用保税核注清单(或核增核扣表)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手续的,无需向海关提交《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7月6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