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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8-07-26 1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告2018年第51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51号

【发布日期】2018年6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和关于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提高中华文化走出去的质量和效益,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开展了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认定工作。经地方申报、专家初审、部门复核、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北京天竺保税区等13家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附件: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