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8-05-04 09: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5号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35号
【发布日期】2018年3月29日
【实施日期】2018年4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决定将部分由商务部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的汽车产品(详见附件),调整为委托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实施。
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调整为委托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的汽车产品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