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发布>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9-11-12 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5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9年第165号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9年10月22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