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9-03-14 1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9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19年1月29日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发布的《质检总局关于塞尔维亚等国家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风险警示通告》(2016年15号)中因哈萨克斯坦牛结节性皮肤病对该国牛及其相关产品的输华限制,有关产品准入检疫措施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9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