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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9-03-14 1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9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19年1月29日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发布的《质检总局关于塞尔维亚等国家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风险警示通告》(2016年15号)中因哈萨克斯坦牛结节性皮肤病对该国牛及其相关产品的输华限制,有关产品准入检疫措施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9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