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9-10-18 0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19年第38号
【发布日期】2019年9月23日
为鼓励和支持我国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根据《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中央宣传部、外交部、财政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告2012年第3号),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第三方专业机构合规性审核、专家评审、有关部门复核、社会公示等程序,商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共同认定了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现予以公布。
附件:
1.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
2.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