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9-05-13 09: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5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9年第65号
【发布日期】2019年4月17日
【实施日期】2019年4月17日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意大利共和国农业、食品、林业政策和旅游部关于意大利榛子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允许意大利榛子输华。意大利输华榛子应符合《进口意大利榛子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意大利榛子检验检疫要求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9年4月17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