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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9-03-06 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9年第7号

【发布日期】2019年1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8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2018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