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9-01-29 15: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1号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18年第101号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0日
【实施日期】2019年1月1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201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的《2018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