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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9-01-21 15: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4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184号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6日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4号关于确认“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程序的规定,现发布《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第六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第六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6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