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9-01-21 15: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4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184号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6日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4号关于确认“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程序的规定,现发布《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第六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第六批香港自有品牌手表清单.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6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