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9-01-18 15: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1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17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6日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将2018年第127号公告、2018年第135号公告施行日期延后至2018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6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9-01-18 15:36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17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6日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将2018年第127号公告、2018年第135号公告施行日期延后至2018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6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