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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9-01-30 1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18年第107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6日

【实施日期】2019年1月1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22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布的《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1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