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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19-01-29 16: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1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211号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7日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美双方签署的关于美国大米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允许美国大米输华。美国输华大米应符合《进口美国大米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美国大米检验检疫要求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7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