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20-05-18 1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6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20年第6号
【发布日期】2020年3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4月1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