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21-02-19 08: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0年第133号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5日
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海关统计数据使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2021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0年12月25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