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21-08-23 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21年第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令2021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21年7月23日
【实施日期】2021年8月26日
【发布文号】令2021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21年7月23日
【实施日期】2021年8月26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pdf
部长王文涛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