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21-08-07 13: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1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1年第41号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1日
【实施日期】2022年1月1日
【发布文号】公告2021年第41号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1日
【实施日期】2022年1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微剂量X射线海关查验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等12项海关行业标准(标准目录见附件)。本批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以上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1年6月11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