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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3-08-04 13: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91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公告2023年第91号
【发布日期】2023年7月14日
【实施日期】2023年7月14日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缅甸掸邦北部贵概镇部分区域口蹄疫疫情禁令。该区域位于37个地理坐标端点的连线范围内(经纬度坐标和区划图见附件)。

对缅甸上述区域口蹄疫相关禁令不再执行。

附件:贵概无疫区边界隔离屏障及坐标图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4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