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3-04-18 09: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7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3年第37号
【发布日期】2023年4月17日
【实施日期】2023年6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HS/T 71-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3年4月17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