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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3-01-01 1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2年第133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22年12月29日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启用公路舱单的基础上,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长沙海关。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29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