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4-03-20 1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4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24年2月26日
【实施日期】2024年2月26日
【发布文号】公告2024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24年2月26日
【实施日期】2024年2月26日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第一批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I)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4年2月26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