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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4-04-15 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4年第36号

【发布日期】2024年4月6日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4年4月6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