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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审批

包含2个子项: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审批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所在的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地方、部门机电办)提交申请材料,地方、部门机电办核实后转报商务部。
(二)商务部接到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补正后方能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货物进出口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退回申请材料,说明理由。
(三)接到申请后,商务部如认为有必要,可征求有关部门或行业的意见。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时限。
(四)商务部自受理之日起3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签发进口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予签发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有效期1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可在有效期内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材料来源材料必要性数量要求介质要求材料填写样表

一

申请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用途说明

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份

纸质

无

二

申请进口单位提供设备状况说明

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份

纸质

无

三

申请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的制造年限证明材料

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份

纸质

无

四

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

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份

纸质

空表./ 样表

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份

纸质

无

申请接收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货物出口许可证审批

基本信息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一)申请出口活牛(供港澳)、活猪(供港澳)、活鸡(供香港)、小麦、玉米、大米、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药料用人工种植麻黄草、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天然砂(含标准砂)、磷矿石、镁砂、滑石块(粉)、锡及锡制品、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煤炭、原油、成品油(不含润滑油、润滑脂、润滑油基础油)、锯材、棉花、白银、铂金(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铟及铟制品等26种货物的(详见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50号),由申请人向所在地方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实后转报商务部。
(二)商务部接到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补正后方能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货物进出口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退回申请材料,说明理由。
(三)接到申请后,商务部如认为有必要,可征求有关部门或行业的意见。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时限。
(四)商务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签发出口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予签发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超过当年12月31日,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可在有效期内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五)申请出口牛肉、猪肉、鸡肉、矾土、萤石(氟石)、稀土、钼及钼制品、焦炭、成品油(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润滑油、润滑脂和润滑油基础油)、石蜡、部分金属及制品、硫酸二钠、碳化硅、消耗臭氧层物质、柠檬酸、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等19种货物的(详见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42号),由申请人向所在地方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受商务部的委托,按上述程序审批。

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材料来源材料必要性数量要求介质要求材料填写样表

一

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纸质,网上申请的可在线填写申请表)

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份

纸质

无

二

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表(适用于申请汽车产品出口)

原件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1份

纸质

空表/ 样表

三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回执。

原件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1份

纸质

无

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份

纸质

无

五

货物出口合同

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份

纸质

无

六

审批通过的申领单打印件。

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份

纸质

无

七

ISO 系列认证证书(适用于申请铁合金、柠檬酸出口)。

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1份

纸质

无

八

生产企业提供排污许可证(适用于申请铁合金、柠檬酸出口)。

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1份

纸质

无

九

所出口产品来自规定的生产企业的承诺书(适用于流通企业申请铁合金、柠檬酸出口)。

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份

纸质

无

十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证明(适用于申请铁合金、柠檬酸出口)。

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份

纸质

无

十一

企业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总体建设及变动情况(适用于申请汽车产品出口)

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份

纸质

无

十二

摩托车发动机和车架出口证明(适用于申请汽车产品出口)

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1份

纸质

无

申请接收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常见错误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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