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 政策解读专题

《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
核心内容及要点总结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0号 2025年12月3日公布 2026年1月2日施行

基础信息

发布单位
商务部
世贸司(中国政府WTO通报咨询局)牵头
文号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0号
原2014年第86号试行办法废止
公布日期
2025年12月3日
即将施行
施行日期
2026年1月2日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
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12号)

核心适用范围

1 政策范围

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以及涉及外商投资等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2 国内评估

国内贸易政策制定过程的合规评估,作为政策出台的必要前置环节

3 外部应对

其他WTO成员对中国贸易政策提出的合规关注相关工作。

4 对外提出

中国对其他WTO成员贸易政策提出的合规关注相关工作。

核心工作要求

国内政策制定合规评估

核心原则
"谁制定、谁评估"
合规评估是政策出台的必要前置环节
评估依据
  •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和后续协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
  • 《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
1
同步提交书面意见

政策报请批准/审议时,需同步提交合规评估书面意见。意见需明确合规性判断,存在风险的需列明违反的WTO规则/中国加入承诺条款并提出修改建议。

2
违规风险处理

存在违规风险的,政策制定部门应根据评估意见对政策作必要修改,并在报请材料中对修改情况予以说明。

商务部征求意见时限
常规情形
7个工作日
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反馈书面意见
需技术/经济/科学分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除涉及重大、复杂问题的情形外
地方工作机制:由省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可指定本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参照本办法执行。

外部合规关注应对流程

情形一 涉及国务院部门政策
1
商务部转办
收到成员书面问题后 5个工作日 内转相关部门
2
部门反馈
相关部门 10个工作日 内提交政策文本、合规评估意见等材料
3
商务部答复
15个工作日 内商有关部门研究答复意见;存在违规风险的,部门需研提修改方案
情形二 涉及地方政策
1
商务部转办
收到书面意见后 5个工作日 内转相关省级政府
2
地方政府反馈
省级政府 15个工作日 内向商务部提交相关材料
3
商务部答复
20个工作日 内研究答复意见并告知省级政府;存在违规风险的,地方需研提修改方案
需进行科学、技术或经济等分析的,商务部提出对外答复意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

对外提出合规关注

通报渠道

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认为其他WTO成员措施违规的,通过商务部贸易政策合规系统等渠道通报商务部。

通报内容

需列明违规政策名称/内容、发布成员及其部门、违反WTO规则的具体条款和理由等。

后续行动

商务部评估确认违规的,可在WTO层面提出关注、开展磋商谈判,维护企业海外权益,并及时反馈通报单位。

配套保障措施

培训支持

商务部牵头全国性合规培训,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培训。鼓励建立定期培训交流制度,地方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考核激励

鼓励将合规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规范财政补贴等工作内容。地方需每年向商务部报送合规工作情况,先进经验予以推广、先进单位予以激励。

工具支持

商务部制定《常见贸易政策合规问题自查表》《合规工作指导性手册》,搭建贸易政策合规系统,为评估工作提供参考和平台支撑。

责任分工

商务部世贸司(中国政府WTO通报咨询局)牵头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商务部相关合规工作,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