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6年)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发布 | 2025年12月30日

一、政策概要

二、许可证申领要点

三、“非一批一证”与“一批一证”

四、通关口岸管理

继续暂停对镁砂、稀土、锑及锑制品等货物的指定口岸管理。

五、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5号同时废止。

六、附件下载

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6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