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专题

商务部办公厅 | 2025年9月27日发布

一、政策核心内容

二、申报形式及流程

重要提醒:2026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采用全程线上形式进行,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1. 企业端申报:

    生产企业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企业端”进行申报:

    进入企业端申报系统

    企业可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证明材料,并实时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

  2.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初核: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地方管理端”进行初核并上报至商务部:

    进入地方管理端系统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在线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统计及导出本地区企业申报情况。

企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用户操作手册。

三、具体要求

系统开通时间:2025年9月29日

地方初核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6日

(一)真实性核查

商务部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虚假材料的企业将受到通报、警告、暂停或取消出口资格的处罚。

(二)纯电动乘用车出口许可证管理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乘用车(海关商品编号:8703801090)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拟开展纯电动乘用车出口业务的企业,需在系统中“申报车型”填报为“乘用车”。

(三)改装车生产企业要求

改装车生产企业需在申报系统“企业类型”栏中规范选择“改装车生产企业”,并在“附件”栏上传以下材料: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需在2025年10月26日前完成初核并线上提交至商务部,纸质材料报送至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邮递单请注明“汽车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材料”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汽车、摩托车)

四、联系方式

系统填报问题:商务部许可证局

联系电话:010-84095747


政策咨询:商务部外贸司

联系电话:010-65198790

五、附件下载

下载:符合申领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