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 · 五部委联合发布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12号)要求,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海关总署联合编制并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25年版)。2022年发布的旧版目录同时废止。
定义:为客户研发软件系统或产品,并提供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维护、培训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业务类型:应用软件开发、软件测试、本地化、咨询、维护、培训等。
定义:提供集成电路及电子电路产品的设计及相关技术支持。
业务类型:IC产品设计、电子电路设计、技术支持等。
定义:提供数字化咨询及整套解决方案,包括咨询、设计、执行、测试、实施等。
业务类型:数字化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远程医疗、流程数字化改造等。
定义:数字基础设施与信息系统的运营、维护及安全管理。
业务类型:基础设施运营、桌面管理、信息系统集成等。
定义:提供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咨询、技术支持。
业务类型:风险评估、安全集成、应急处理、灾难恢复、安全培训等。
定义:为客户搭建并维护电子商务平台(含众包平台)。
业务类型:交易平台、电子商城等。
定义:基于云计算、AI、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5G、VR/AR、数字孪生等技术提供研发与应用服务。
业务类型:云计算、AI、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5G、量子信息、VR/AR、自动识别、数字孪生等。
业务类型: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法律流程等。
业务类型:客户关系、数据采集、内容审核、数据标注、机器训练等。
业务类型:营销方案设计、媒体筛选、内容策划、电商代运营等。
业务类型:供应链方案设计、物流方案设计、进出口流程服务等。
业务类型:无人机生产作业、安全监测、表演、设施巡检、精准识别等。
业务类型:交通工具、工程机械、医疗设备、智能机器人、远程维护等。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5年第32号
【发布日期】2025年6月25日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12号)关于“及时修订《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要求,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海关总署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在2022年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基础上,编制了《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25年版),现予以发布。
2022年发布的《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