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8家台湾地区实体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一、核心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现决定对以下8家台湾地区实体实施出口管制措施。
二、具体措施
- 全面禁止出口:禁止向上述8家台湾地区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已经在进行的相关出口活动必须立即停止。
- 特殊情况处理:如在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出口经营者必须向商务部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四、被管制实体名单
- 汉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经纬航太科技公司
- 中山科学研究院
- 仲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际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 龙德造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攻卫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