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原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6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6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5年12月30日
二、核心要点
- 法律依据:以上述七部法律法规为支撑。
- 目录范围:完整覆盖2026年度全部需办理进口许可证的货物。
- 执行时间: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 旧规废止:2024年第66号公告同步废止。
三、附件下载
《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6年)》PDF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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