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倾销税征收背景
2020年12月1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二、英国脱欧后的贸易救济措施调整
2021年公告明确,英国脱欧后,原对欧盟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继续适用于欧盟和英国,但新发起的调查及复审案件不再将英国视为欧盟成员国。
三、期终复审申请及决定
- 2025年10月17日:国内产业代表提交期终复审申请,请求维持反倾销措施。
- 2025年12月20日起:商务部正式开展期终复审调查。
四、反倾销措施继续实施
在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20日复审调查期间,继续按照原税率征收反倾销税;与此同时,自2025年12月20日起,终止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的反倾销措施。
五、复审调查细节
1. 调查期
- 倾销调查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产业损害调查期: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 产品范围
与原反倾销措施一致,为三元乙丙橡胶(EPDM)。
3. 复审内容
重点评估终止反倾销措施是否会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
六、参与调查及信息公开
利害关系方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商务部登记参加调查,并按要求提交书面意见、证据材料。
商务部将设立公开信息查阅室,供利害关系方查阅、摘抄、复制案件公开信息。
七、调查方式及期限
- 调查方式:问卷、抽样、现场核查、听证会等。
- 调查期限:自2025年12月20日起,应于2026年12月20日前结束。
八、联系方式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邮编100731)
电话:010-6519 8192 / 6519 8193
传真:010-6519 8194
网址:http://www.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