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2025年第4号公告
新增战略物资出口管制专题
核心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目的
: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
实施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并实施
管制物项一览
钨相关
:仲钨酸铵、氧化钨、碳化钨、钨合金、钨镍铁/铜合金及其生产技术
碲相关
:金属碲、碲化镉(CdTe)、碲化镉锌(CZT)、碲化镉汞(MCT)及相关生产技术
铋相关
:金属铋及制品、锗酸铋、三苯基铋、三对乙氧基苯基铋及相关生产技术
钼相关
:高纯度(≥97%)细颗粒钼粉(≤50 μm)及其生产技术
铟相关
:磷化铟(InP)、三甲基铟、三乙基铟及相关生产技术
具体管制要求
公告列明了每种物项的
海关商品编号(HS Code)
,便于企业快速识别
涉及
工艺规范、参数、加工程序
等技术资料同样纳入管制
凡出口上述物项,须向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并取得
出口许可证
公告自2025年2月4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更新。
相关文件
商务部 海关总署2025年第4号公告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2024年第51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