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
| 项目编码 | 18011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
| 项目子项 | 无 | ||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178项: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审批,实施机关: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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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 | 依法注册登记的大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 | ||
| 行使层级 | 国家级 | ||
| 审批部门 | 商务部 台港澳司 | 共同审批部门 | 台办 |
| 监督电话 | 商务部行政许可统一监督投诉电话:010-12335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