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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6-04-24 09: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6年第39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文号】公告2026年第39号

【发布日期】2026年4月13日

【实施日期】2026年5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会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组织制定了《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13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