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关总署 类型:转载 分类:政策 2026-04-24 09: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6年第39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文号】公告2026年第39号
【发布日期】2026年4月13日
【实施日期】2026年5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会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组织制定了《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13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